8月6日拍摄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社发(江锐 摄)

  新华社广州8月7日电(记者周颖)记者从6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东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支持科技创新,并在多个条款中鼓励外籍科技人才来广东参与科技创新工作。

  条例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外,外籍科技人才可以牵头申报、实施财政科研项目,参与科技战略研究、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

  条例规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科技组织可以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外籍科技人才。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外籍科技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办理出入境、永久居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才签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等政策制度,优化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条例提出,持人才签证的外籍科技人才入境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无需事先取得工作许可。

  条例还允许全职在粤工作的外籍科技人才从事兼职工作,规定全职在粤工作的外籍科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拟兼职单位同意并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在省内从事兼职工作。

  该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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