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工地拉屎,被一枪爆头
男子工地拉屎,被一枪爆头



枪击、农民工、中国,这几个字组合在一起简直太罕见了。

一个普通工人,晚上下了班出去上个厕所,结果被人当成猎物一枪打死。

他哪来的枪?

在中国,老百姓连管制刀具都得小心,怎么会有人在田野里公然持枪捕猎?

除了过失致人死亡,这事怎么也得再加一条非法持有枪支罪吧。

这事发生在江西南昌,一名叫游某的湖南工人,在南昌一个国道工程项目上打零工,干的是体力活。

他不是正式员工,和承建单位中交路桥没有直接签合同,而是被挂靠在一家本地公司名下。

没工伤险,只有团体意外险,属于那种出了事基本上没人管的群体。

他今年已经54岁了,家里还有八十多岁的母亲、没有经济来源的妻子,三个子女虽成年,但都还靠他一个人撑着。

7月6号晚上快十点,游某给老婆打电话,说自己刚下班。

结果之后人就突然联系不上了。

等到晚上十一点多,工友们都回宿舍了,还没见到他,电话也一直打不通。

凌晨一点多,班组长才报警。

后来警方在工地边上一块田埂旁找到了他的尸体,头部中弹,现场明显是被猎枪击中。
男子工地拉屎,被一枪爆头

那时候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直到第二天,有一位本地村民跑去自首,说自己和朋友当晚开车“游猎”,看见草丛有动静,以为是野兽,就一枪打过去,没想到是个人。

是的,这不是电影,这是现实。

两个村民,一人开车、一人拿枪,在夜里开着车在乡间“狩猎”。

枪是哪来的?他们有执照吗?中国哪来的合法私人持枪?

没有人交代清楚

警方目前是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刑事立案,但这只是最基础的定性。

如果仔细追究,至少还应该再加一条“非法持有枪支罪”。

按照《刑法》第128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本身就构成犯罪,而这起案件不止是“持有”,而是“持枪致人死亡”,严重得不能再严重。

可比起刑责,更难处理的,是工亡的认定。

游某家属第一时间去南昌人社局申请工亡认定,结果被告知单位不认可,说不属于工伤,让他们自己走仲裁和司法程序去解决。

换句话说,官方不下判断,把责任推给法院。

而用工单位的理由也一套一套的:

第一,说游某当时“已经下班”,不属于工作时间。

第二,说他是“个人如厕”,不是工作任务安排。

第三,说他是“被第三方枪击”,跟单位无直接关系。

说实话,这些话听起来像是“专业的推责模板”。

但真经不起推敲。

先说工作时间。

虽然游某说自己下班了,但打工人的“下班”从来不是打了卡就万事无忧。

他10点打完电话,11点尸体被找到,就算真下班了,也不过一个小时。

这段时间,他人还在工地附近,没有离开,也没有去私事。

再说工作场所。

施工现场没有厕所,是工人都知道的事,平时大家解决生理需求,就是去田埂边、角落里随便找个隐蔽点。

这不是游某一个人的“私自行为”,而是整个工地的“默认安排”。

你连厕所都不配,又凭什么说人“私自离岗”?

如厕,是生理需求,是人之常情,是和工作直接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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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没有公共厕所的工地里去找个地方方便,应该算在工作范围内的“合理延伸”,这在《工伤保险条例》和历年相关判例里都早有依据。

最重要的一点: 游某不是在什么休假旅行的时候被打死的,他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来到这个地方、在这个施工工地上班、在没有厕所的条件下外出方便,然后被误杀。

这不叫工亡,那什么才叫?

类似案例比比皆是:

2019年,唐山一工人在工地附近如厕被撞死,被认定为工伤;

2021年,重庆一建筑工上厕所摔倒身亡,人社局一开始不认,家属打官司,法院判决必须认定工亡;

2023年,济南一环卫工人在工作途中被野狗咬伤感染死亡,法院也认定与工作有关,算工伤。

判例已经说明一切: 如厕期间遭遇意外,只要地点与工作区域接近、行为是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基本需求,就该认定为工伤或工亡。

再说单位的责任。

这事最让人反感的是,单位不是没钱赔,而是不想认责任。

他们表示“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赔偿25万元”,听着像是体恤家属,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 “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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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接受了这笔钱,意味着你默认不是工亡、放弃继续追责的权利。

可如果依法认定是工亡,根据南昌市2025年的标准,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得45万元起步,再加上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七八十万都不算高。

25万,连一半都不到。

而且最吊诡的是: 单位赔不赔、愿不愿意赔,居然是由他们自己说了算。

这时候你会发现,农民工跟单位之间的关系,弱得可怕。

哪怕人死了,家属还得靠跑程序、打官司,去“求”一个认定。

一个人晚上如厕被枪杀,本该是最典型不过的意外工亡,却因为合同是外包的、工地没厕所、单位态度冷漠,就变成了一场拉锯战。

而所有制度的漏洞,最后都压在了死者的遗属身上。

这件事,不只是一桩意外,更是一面照妖镜,它照出了:

枪支管理的漏洞,农村到底还有多少非法持枪者没人查?

工地安全的短板,连厕所都不配,拿什么保障工人基本生活?

农民工维权的艰难,工亡还得靠死者家属一点点去争?

法律责任的模糊,明明是因工身亡,却被踢皮球踢到司法去?

这不是孤例。

只是更多的工人没死在子弹下,而是死在了忽视、推诿、和沉默中。

希望这个案子不会又草草了结。

希望相关部门有勇气把该查的枪查出来,把该认定的工亡定下来,把该赔的赔清楚。

男子工地拉屎,被一枪爆头

别再拿“人道补偿”来糊弄,别再推来推去让底层人跑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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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晚上出去上了个厕所。

可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他不是猎物,不是影子,他是个工人,是个丈夫,是个儿子,是三位子女的父亲。

他该有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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