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5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二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对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措施不足以教育和惩戒违法未成年人的问题,增加了相关规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春耀:有的意见提出,本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相关矫治教育措施做好衔接。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对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春耀:为了他人人身安全,建议在草案已有基础上增加规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草案还按照规范和保障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增加规定: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当场检查场所和由一名人民警察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等三类情形,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规定了剪接、删改、损毁、丢失录音录像资料的法律责任。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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