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

日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非诉强制执行协同工作的通知》,确定通过司法与行政协同发力,破解社保基金追缴难题,强化社保基金安全保障。

《通知》明确了多享受社保待遇的五大情形,包括重复参保、丧失资格未报备、信息申报延迟、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及其他情形,为追缴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认定标准。在程序上,社保经办机构需先通过核查、告知、退回抵扣等行政程序,对拒不退回、不履行协议、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当事人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进行依法催告。当事人在10日内仍不履行义务的,社保经办机构依法及时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通知》建立了跨部门协作机制,法院与社保经办机构在案件受理、执行措施、信息共享等方面紧密配合,形成“行政追缴+司法保障”闭环管理,既强化了法律威慑力,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标志着我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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