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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特朗普盟友”柯克的枪手会被判死刑吗?当地相关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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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中午,美国知名保守派活动人士、特朗普的政治盟友查理·柯克,在犹他谷大学的一场活动中突然遭遇枪击身亡,年仅31岁。
9月12日,犹他州州长斯宾塞·考克斯宣布嫌犯已经落网,是一名叫做泰勒·罗宾逊的22岁白人青年,他曾经是在犹他州立大学获得3.2万美元奖学金的优等生,此前无任何犯罪记录。
事发后,美国总统特朗普曾公开表示,希望判此人死刑,但到目前为止,犹他州尚未正式对其提起公诉,案件仍在调查中。
那么,当地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犹他州法律中,只有「具有加重情节的谋杀」(Aggravated murder)才可被判处死刑,具体加重情节参见犹他州刑法典76-5-202条,包括在服刑期间杀人、为拒捕而杀人、强奸过程中杀人、劫持飞机过程中杀人、夜间入户杀人等等。
其中,和查理·柯克枪击案最有可能沾上关系的加重情形,是这一条:
the actor knowingly created a great risk of death to another individual other than the deceased individual and the actor;
大致意思是,行为人明知会对死者和自己之外的其他人造成严重的死亡危险。
如果控方想要遵从特朗普的指示,尽可能制造死刑判决,或许可以尝试强调凶手在未经过专业狙击训练的前提下,从远距离向集会现场开枪,有较大的风险误杀在场其他人。
但陪审团未必会采纳这一主张:倘若我们换一种事实背景,袭击者向目标投掷手榴弹,或者使用经过非法改装、可以连发射击的自动武器甚至是机关枪进行扫射,那么大概率被认定为对死者之外的其他人造成严重死亡危险。但是,对于单发射击的民用步枪来说,证明上述加重情形,并不是那么显而易见的事情,只要陪审员中有一人坚决不同意控方的主张,罪名就无法成立。

刺杀发生前活动现场照片
控方在这个问题上也需要掂量一下:假设我们以小人之心揣度,控方就是想讨大统领欢心,坚决按照「具有加重情节的谋杀」起诉,有可能玩脱;但如果退而求其次,以一般的谋杀罪名起诉,则更为十拿九稳。
事实上,犹他州的死刑判决在 21 世纪已经极为罕见,据当地媒体报道,犹他州在2008 年后再无新增死刑判决。而在执行层面,202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该州死囚牢里只有四人等待执行,且他们还在积极利用一切可行程序进行申诉。例如,其中一名叫做Ralph Menzies 的死刑犯,真可谓是传奇耐判王,1988 年被判死刑后,在律师的运作下,已经连续作废了四张执行令。
不管怎么说,对于坚决想要加大死刑执行力度的特朗普来说,犹他州已经算是有吸引力的突破口了——2015 年,针对死刑注射药剂停产(其中也包含废死派阻挠厂商生产的因素)造成的现实困难,犹他州修订了法律,恢复了枪决这一执行方式。相比于因为药剂供应问题导致死刑制度名存实亡的一些州,犹他州至少不会有这方面的阻碍,而且结合2024年一则关于死刑犯Taberon Dave Honie 被注射执行的新闻来看,该州也已经解决了药剂短缺的问题。(此人是1998年被判处死刑的,也利用程序拖延了相当长的时间)。
综合来看,虽然枪杀查理·柯克的凶手有被判处死刑的理论可能,但想要在特朗普任期内被执行,却又显得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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