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2025年湖南省高考工作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召开。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周韶峰详细介绍了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流程。

周韶峰表示,公平、公正、公开是湖南高考录取工作的基石。历年以来,我省坚持以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为抓手,持续规范招考秩序、整肃考风考纪和招生不正之风,严格把好“纪律规矩关”,让整个录取工作全程全方位在“阳光”下运行。具体的工作流程可以概括为“六步工作法”:

第一步,确定调档要求。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明文规定和我省有关要求,向我省提出调档要求申请,经审核后执行。

第二步,设置投档模板。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将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或院校专业组调档比例等投档条件输入计算机,形成本批次的投档模板。

第三步,计算机自动投档。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投档模板和投档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本校拟录取和拟退档的考生名单,按时上传拟录取、拟退档考生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

第四步,办理录退确认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人员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院校提出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在出现未注明退档原因、退档原因不准确或未按录取规则录取的情况时,向招生院校提出录检意见,招生院校在收到录检意见后再作出符合政策规定的处理。

第五步,完成录取。招生院校按规定完成本批次各类别招生录取。

第六步,邮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资料。招生院校完成录取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生成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录取专用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未加盖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在录取工作中,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依规依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省政府和教育部)提出复核。

潇湘晨报记者李楠 杨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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