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12月22日通报:2024年6月,举报人文某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其前公公,涉及我分行下属机构随州市分行员工徐某(中共党员,2023年退休)。省分行党委高度重视,省分行纪委对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依规依纪进行了认真核查。
举报反映的“徐某在武汉市购买1套千万元别墅”问题,经核查,该房产系徐某2014年出资534.2万元在武汉市购买的1套商品房(复式),其中,首付款166.2万元为徐某家庭自有资金,以该房产作抵押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368万元,目前尚欠贷款305万元。举报反映的“徐某持有汉鄂、汉蔡高速公路股权”问题,经核查,该股权是徐某2010年间接继承其近亲属(生前经商)遗产所得。未发现徐某取得以上资产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徐某存在家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
另经延伸核查发现:徐某2010年间接继承其近亲属所持有高速公路公司股份后,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徐某2008年至2016年违规以个人名义对外开展民间借贷活动;2013年至2015年违规参与某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并取酬。
徐某的行为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分行党委批准,省分行纪委近日给予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规定降低退休待遇,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我分行将持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此前报道:女子举报前公公:身为银行普通职员却买千万元别墅!涉事农发行回应
近日,一女子发布视频实名举报称,前公公徐某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随州分行审计科科长,全家都是银行普通职员,却在武汉购买了上千万元别墅,怀疑涉嫌违法乱纪。视频随即引发网友关注。
该女子在视频中还提到,此前,她发现徐某家里有大量不明财产收入,从聊天中得知,他们与汉蔡、汉鄂高速公路有关,自称有源源不断的收入。
女子举报前公公视频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汉蔡高速公路即汉阳-蔡甸高速公路,在湖北省高速公路网编号为S15,全长35.18公里。汉蔡高速总投资17.8亿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05年10月,2008年10月18日正式通车;汉鄂高速公路全长54.65公里,投资总额约35亿元,自2009年9月全线开工建设。
延伸阅读
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被“双开”
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奇讲话画面
毛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7月26日晚消息,毛奇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8月18日发布《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经查,发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对毛奇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
公开简历显示,毛奇,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饶人,大学学历,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上饶县委办公室干部,上饶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上饶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上饶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处处长,上饶市委办公厅会议处处长,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年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挂职)、汪家乡党委书记,婺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
2017年,他任共青团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2020年任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7月任万年县委书记,至被查。
防城港市上思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
兰宏被“双开”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11月3日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上思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兰宏讲话画面(资料图)
经查,兰宏理想信念崩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毫无组织原则,为实现曲线谋利的目的,营私舞弊提拔任用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兰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兰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防城港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上思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兰宏,男,1974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都安,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他曾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21年6月,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发布公示,兰宏拟任县(市、区)党委书记。公示期过后,他任上思县委书记。
2022年12月,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再次发布公示,上思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兰宏,拟晋升二级巡视员。公示期过后,他晋升二级巡视员。
2024年5月消息,兰宏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上午,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第八巡视组巡视上思县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组长梁旭辉主持召开与上思县委书记兰宏的见面沟通会,并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巡视时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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