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6月28日,厦门融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106执8779号】,执行标的231800元。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厦门融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执行人,案件遍及福建、北京、湖北等地。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融通技术成立于2011年,位于厦门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克文,任职企业3家。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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