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见习记者 陈佳琳)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承担审理依法管辖的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指导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延伸等工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 周婧/摄

上海是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少年犯合议庭”,40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法庭教育、社会调查、儿童权益代表人等一系列具有全国首创性的特色审判机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表示,今年是上海法院首创少年审判机制40周年。揭牌成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将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关于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期待。

“未成年人是一类特殊的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对法治、公平、正义有着更高的要求。”贾宇指出,全市法院要更新审判理念,准确把握少年审判工作的时代内涵。首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少年审判中要坚定不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把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理念贯穿到少年审判的各个领域,在依法履职中体现人文关怀,进而实现实质上的平等保护。同时,秉持“宽容但不纵容”立场,不能让未成年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

此外,贾宇提到,要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做深做实涉未成年人纠纷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民政部门等协作联动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以数字司法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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