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暨消费维权行政指导会。

红网时刻新闻7月18日讯(记者 刘璇 实习生 蒋宇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7月18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暨消费维权行政指导会,旨在深入贯彻条例内核,做好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创优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会上,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晓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十大突出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卫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消保委组织的职能职责作出了简要介绍;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副处长黄玉与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副处长洪天学先后进行了行政指导发言。而后企业代表进行表态发言,并向代表企业赠送《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教育公益读本。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健指出,《条例》是面向各行各业的综合性法规,对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应当切实当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自觉承担诸多市场赋予的社会责任;市场监督部门应当务实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驾护航,致力于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以实际行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助推湖南省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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