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xueanquan03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未满18周岁,
且未经考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上路!
骑车出行,请正确戴好安全头盔!
骑车过程中,严禁逆行、违规载人!
这5句话, 你平时有和孩子说吗?
如果没有,抓紧向孩子强调!
一旦未成年人违法骑车,
不仅可能会让他自己以及
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陷入险境,
也可能会让监护人承担巨额赔偿!
案例一
近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李店法庭审理了一起 “初中生骑电动车致人重伤的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2024年3月24日,小郑、小李等4名初中学生相约去公园游玩,期间,小郑和小李各自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载小黄和小方,在公路上逆向行驶至公园前路段时,小郑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五级伤残。
经交警部门认定, 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由于未能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王某将小郑、小李等4人的监护人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小郑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对王某在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小郑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事故发生时, 小郑未满18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 ,小郑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小郑父母作为小郑的法定监护人未能举证证实在小郑实施侵权行为时已尽到监护职责,亦未举证证明小郑有财产支付本案赔偿费用,故 小郑父母依法应对小郑在监护期间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考虑到小郑父母赔偿能力和王某身体状况, 法院确定暂时给付5年护理依赖费用,判决小郑父母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万余元。
案例二
今年2月, 未满16周岁的孙某,骑车闯红灯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致其受伤、两车受损!
民警认定: 由孙某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
2025年2月10日,未满16周岁的孙某,骑电动自行车在红绿灯十字闯红灯通过时,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最终调查认定, 孙某未满十六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且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希望广大监护人都能以案为鉴,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不断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孩子自觉做到规范骑车,平安出行,坚决拒绝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请告诉孩子
✔ 年龄达标再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骑行遵守交规
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时,不追逐打闹,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并排,不聊天,不手持手机拨打、接听电话,不与机动车争道,路口等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随意越线变道,更不要呈“S形”骑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骑行时要远离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等大车。
✔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骑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事故的死亡率。驾驶人和乘坐人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加强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广大监护人也要加强儿童监管,一旦发现未达骑行标准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以及自行车上路,一定要及时制止。
并且,广大监护人也要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千万别将车钥匙交由孩子保管,严防孩子私自骑车发生交通事故!
作者:张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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