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巨额债务的被执行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继续不还钱,同时还让孩子继续就读高收费私立国际学校。通州法院近日对一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刘某与孙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此案经通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偿还原告刘某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因被告孙某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但经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仍未主动还款。通州法院于是对被执行人孙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
近期,申请人刘某向承办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孙某的女儿在朝阳区某高收费国际学校就读的线索。随后,执行法官向这家国际学校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经调查发现,孙某的女儿确实就读该学校。学校出示的资料显示,孙某的女儿自2015年至今一直就读于此,每学年学费约20万元左右。
近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孙某,谈话中孙某也承认了女儿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事实。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孙某表示后续愿意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还款事宜。鉴于被执行人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后其子女仍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已违反限制消费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州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孙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于当天将他移送拘留所。
对于父母被“限高”后,子女是否可以继续就读私立学校,法官表示,这取决于就读的私立学校的收费标准是否高于正常收费标准。若仅仅是私立学校而收费标准未超出正常标准的,不属于限制范围。对公立学校、正常收费标准的普通私立学校并没有进行限制。但如果私立学校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于正常收费标准的,将不允许被执行人子女在该校就读。
法官普法
关于“限高令”你了解多少?
1.什么是“限高令”?
“限高令”是限制高消费令的简称,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会向其发出“限高令”,主要效果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2.“限高令”具体限制什么?
“限高令”限制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这里自然人仅指被执行人本人,不包括其配偶及近亲属。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都属于“限高”的对象。那么“限高”具体限制哪些消费行为呢?
想坐高铁飞机?别想!
被执行人被“限高”后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想奢侈出游?不允许!
被执行人被“限高”后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旅游、度假。
想置业投资?想多了!
被执行人被“限高”后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想读贵族学校?受影响!
被执行人被“限高”后其子女禁止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3.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的后果
被执行人被“限高”后就像戴上了“紧箍咒”,在生活和工作的很多方面都受到约束和限制。除上述案例描述的情形外,实践中还有一些被执行人以身试法,通过代购等方式违规购买飞机、高铁票出行,试图“浑水摸鱼”突破限制消费令的监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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