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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怀疑小孩盗窃对其搜身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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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阳湘阴县法院发布一起案例:2024年12月,小学六年级学生黄某到某超市有限公司去购物,购买的商品打完价后,黄某发现所带现金不够,便将商品退回超市货柜上。超市导购员发现黄某没有付款就走出了超市,怀疑黄某偷走了商品,于是将黄某叫住,当场对黄某进行搜身,发现黄某身上没有携带商品。
黄某回家后将事情告诉了家长,家长找到超市要求超市向小孩道歉,超市工作人员予以拒绝。家长只好报警求助,警察到场后,调取了相关录像资料,超市负责人仍拒绝道歉。黄某因此事情绪受到影响,产生了厌学情绪。黄某的家长多次与超市沟通,要求超市向小孩道歉解开小孩的心结,但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后,法院将此案委派到诉前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老黄是一名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陪审员,他一方面与黄某的家长了解事情的经过,同时得知黄某因这个事情的发生,带来情绪波动,产生了厌学的情绪,他主动安抚黄某的情绪,分析这个事情产生的缘由,告诉他面对生活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如何处理,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另一方面,调解员与超市负责人积极沟通,告知超市行为的违法性,同时给小孩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性。经过多次沟通后,收案第三天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超市同意给小孩道歉,并将道歉信张贴在超市门口予以公示,对涉事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同时补偿小孩2000元精神损失费,当场支付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潇湘晨报综合湘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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