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2025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月30日起开始集中参保,参保期至2025年3月31日。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京通小程序、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银行APP、银行柜台、银行批量扣款6种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所调整,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3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40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750元。对应财政补助同步调整,城乡老年人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5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7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335元。

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保局提醒,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医保主动对足额的医保个人账户发起划扣。请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个人账户划扣情况。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此外,本市还提供京通小程序、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银行APP、银行柜台等自助缴费渠道以及银行批量扣款缴费。

市医保局提醒,因自身原因,在集中参保期后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3个月等待期满后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按时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人员办理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柴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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