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 题:对这样的“欺诈游”必须重拳出击

  新华网记者 周凯

  最近网上热议的“40元4天3晚桂林低价游”,后续来了。

  桂林、海南两地相关部门发布通报,涉事旅游公司和人员因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向旅游者虚假宣传兜售物品等被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监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及时介入调查、回应社会关切,值得点赞。

  花样繁多的“低价游”虽暗藏陷阱,但诱惑性很强。比如这次事件中,海南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老年旅游团,40元游桂林四天三夜还包吃包住,自己劝阻还被母亲说“不正常”,最终他只能选择报警寻求帮助。

  这样的场景戳中不少人痛点,以“低价游”之名,行欺诈之实,往往还针对老年人下手,让人忧心痛心。不少网友留言表示,自己或者家人掉入过“低价游”陷阱的遭遇,“太宰游客了!”“因未购物,受到导游言语侮辱。”

  针对多元化的旅游需求制定不同价格的旅游产品,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远低于成本价的“低价游”,往往打着“性价比”的幌子,以补贴、免费、赠送礼品等噱头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报名参团,回头再通过额外收费或强制购买等方式牟利。如果不付费,游客可能遭到谩骂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此类欺诈行为,不但让消费者损了钱包、坏了心情,也让旅游地损了口碑、坏了形象,更扰乱了旅游市场和营商环境,可谓是旅游业的一个毒瘤。

  近年来,对于不合理低价游现象,相关部门一直在进行治理。但“年年打年年有”,有专家分析认为,违法成本不高是一个重要原因。

  不少“低价游”没有合同,给消费者设了很多坑。有的涉事企业和人员甚至涉嫌诈骗违法犯罪,但被举报后往往是行政处罚或约谈,付出代价较小。如果要求旅行社必须出具合同明确告知行程收费等事项,如果消费者举报投诉畅通有效,如果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重拳出击,也许不合理的“低价游”不会如此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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