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徐江志 报道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之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国家首次出台的与消法配套行政法规,新条例立足于消法基本框架,针对网络直播、一老一小、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捆绑销售与预付式消费等领域出现的新趋势、新情况与新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与细化完善,对“十四五”时期巩固提升我市“铁腕治旅”行动成效、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宣传咨询

为提高公众对新条例的知晓率与关注度,7月1日,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利用条例正式施行的宣传窗口期,在人民广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引导宣传手册》与食品安全、计量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公益读本;并就新条例中强化对老年人与未成年人等弱势消费群体特别保护的有关条款与常见的消费堵点难点问题,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交流互动,通过法条讲解、案例剖析、答疑释惑,详细宣讲新条例的出台背景、亮点条款与重要意义,提升消费者自主鉴别、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引导经营者知法守法、懂法敬法,自觉践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新条例实施、积极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活动场地与宣传资料

“消费维权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点维权知识掌握必要的维权技巧,能够帮助我和我的家人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烦恼,何乐而不为呢。”

“以前直播带货真真假假、鱼目混杂,不知道谁在带货,也不清楚是在带谁的货,经常是想买却又不敢买,这次看新条例里作了明确规定,以后可以放心买买买啦。”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现在的消费环境是越来越好咯。”

在场群众你一句、我一句,透露出大众消费环境的变化,也诉说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本次活动群众参与度高,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000册,接受现场咨询70多人次,收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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