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翠云)近日,云南省检察院和该省工商联共同出台《“检会同行 亲清护企”十项措施》(下称《十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沟通合作、凝聚工作合力,做实做细护企服务,共同谱写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优势互补新篇章,合力保障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项措施》紧紧围绕云南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工商联联系企业的优势,为云南民企发展提供精准优质法治服务。

《十项措施》重点关注企业诉求表达,瞄准企业法治需求,聚焦企业权益保护,提出“完善涉企绿色通道,畅通企业诉求通道”“积极开展‘开门问企’,倾听企业法治需求”“依托‘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点’,做实护企工作”“聚焦企业法治需求,打造沟通联系平台”“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提升企业法治意识”“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助力民营企业行稳致远”“推进涉企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提升‘检察官访企’质效,找准服务企业切入点”“加大典型选树力度,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共商民企保护,凝聚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共识”等十条具体措施。

云南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要求以落实《十项措施》为契机,通过能动履职,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全力破解企业法治难题,做实做好安商惠企各项工作,为该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王翠云)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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