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3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回售事项,2021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外高01”,债券代码:188410.SH)将在2024年8月1日提前摘牌。

公告显示,该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3.19%。根据回售实施结果,债券持有人已全额登记回售,公司决定对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而是全额注销。因此,公司将在2024年7月22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期间的相应利息。

公告还提醒投资者注意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事项。对于个人投资者,需按利息额的20%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对于非居民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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