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恋爱难免会遇到同姓的恋人,在现代这根本不算什么,有些家庭还会认为这就是缘分。可是在古代,周朝到唐朝这1600多年中,男女姓氏相同,是禁止结婚的,而万恶之源来自于周礼。周礼一部分说法是周公旦所写,但实际上应该是形成于战国乱世时期,周礼分为两部分,礼与乐,而礼便是对上至皇室,下到百姓的身份的划分以及人的行为和社会活动的一些规范,并形成必须遵守的制度。周礼中明确规定了“同姓不婚”的原则,从西周建立开始,便将周礼的同姓不婚设置为规定,秦汉时期明确了法律规定,一直到了唐朝,在唐律中仍然规定同姓不能通婚,施行宗族外婚制度。

很多古装剧中有很多打破世俗的眼光,强行在一起的情侣的故事,那么如果恋人之间不顾及法律上的规定,就是要在一起,就是要结婚,那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唐律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可以看到,法律规定的十分残忍,只要你们在一起,直接送进监狱,有期徒刑两年。,缌麻(孝服的一种,最小等级的孝服,即与死者关系在五服中最远者)以上按亲等为五服内的亲属,都不得通婚,如果通婚,则按照通奸论处。然而悲催的是,法律上没有规定异性之间的血缘关系可以不可以通婚,表兄弟姐妹之间是可以结婚的,而从现代遗传学来看,表兄弟姐妹之间当然是绝对的血缘关系,这样对后代的成长极其不利,因此古代的这些法律也是令人乍舌。那么周礼中为什么不让同姓同婚呢?

第一种说法当然还是和近亲有关,同姓者向上翻几辈均有可能是宗室亲属,在周朝很多姓氏刚刚成熟,因此同姓近亲可能非常大,但是到了唐朝这种说法已经不存在了,几千年的洗礼血缘已成谜。第二种原因是古代的愚昧,他们认为异姓生合,同姓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然而在汉朝到唐朝之间,有过短暂的同姓可以通婚的时期,这个时期就是可便是三国到两晋时,大家都知道汉末一直到唐朝,我国处于大分裂时期,祖国各处战火连天,每天都是不停的杀戮,人口急剧减少,因此在这段时期,不可避免的允许了同姓可以通婚。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