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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被稽查“交多少税”?--一般纳税人

上节课我们讲了电商小规模纳税人被稽查交多少税的计算方法

今天我们来讲一下电商一般纳税人被稽查交多少税?

一、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是一般计税,非简易计税的特殊行业简易计税外,均按照13%税率,销项减去进项,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无论你是否能拿到进项票,增值税一般计税都没有核定这一说。

因为没有核定的依据。

有人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因此,你说没进项,那就全额缴纳销项13%增值税。

有人会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三十五条来跟我说话,见《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原文: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特别说明:《税收征管法》这一条虽然没有特指所的税,实际主要针对所得税。

但是:稽查实务中有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征管法按税负率来核定纳税人应补缴的增值税,征管法效力级次高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引用征管法处理,核定增值税适用法律依据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没有公开的案例,这一条只能使用于针对单独案件做诉讼请求时用。

截止现在也没有一般计税下增值税被核定的案例。

没有进项票的情况下,增值税补税十分可怕。

二、增值税筹划

因为没有增值税核定的政策依据,所以一些区对增值税也是采用返税的方式。所得税采用核定的方式。

我想说的的是:通过一些所谓的园区返税筹划,我们企业需要收益成本匹配原则

就是说筹划收到的收益要大于成本支出。

三、现实

找我咨询的电商企业,很多都是表达说拿不到进项票。

有的是80%没有,有的是90%,有的甚至是100%。

电商商贸生意--基本可以统一口径,线上,如果是采购要票,采购成本就会大于售价,根本没有价格竞争力。

四、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查账征收,对于所得税来说不是大问题。

通常企业自己算得的利润比核定利润要小。所得税核定的话通常是0.5%-2%。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还拿不到进项专票,是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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