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7月1日开始,《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要正式实施了。这可是个重磅消息。以前啊,纳税信用评价只盯着税收缴纳情况,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就像被遗忘的角落,监管相对宽松。

7月1日起,企业社保缴费将迎来大变革

税务系统也在悄悄升级。国家税务总局建成了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现在全国已经有超9600万纳税人在用。这个新电子税务局是个全国一体化智能税务管理平台,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共享,让税务管理更高效、更智能。而且啊,在纳税信用评价方面也做了不少优化。比如,把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等指标的扣分频次从按税种按次计算改成了按月计算,这样单一指标就不会对整体评价结果影响太大,避免“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情况。

7月1日起,企业社保缴费将迎来大变革

再说说不能评为A级的情形。新规里明确,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就不能评为A级。那到底啥是非正常原因呢?别急,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解读里列举了相关情形。非正常原因就是排除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像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这些情况之外的其他原因。增值税按季申报的,视同连续3个月。所以啊,要是企业因为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情况,导致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也不用担心,不影响评为A级。

7月1日起,企业社保缴费将迎来大变革

信用修复方面也有新变化。新规完善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加大了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还建立了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新增了整体守信修复情形,细化了直接判为D级的指标修复条件。企业要是失信了,不要灰心,可以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来修复信用,给企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企业做好准备了吗?别等政策实施了才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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