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22日讯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北京华鼎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鼎彤泽”)存在不配合自律检查的违规行为,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85号记录处分决定书显示,北京华鼎彤泽存在不配合自律检查的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2023年5月,协会自律检查人员向北京华鼎彤泽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登记的邮箱多次发送核查通知及材料清单等,但未收到有效邮件反馈。同时,协会自律检查人员多次拨打北京华鼎彤泽在协会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安利园、合规风控负责人聂文阳电话,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2023年6月,协会自律检查人员前往北京华鼎彤泽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登记的办公地址和北京华鼎彤泽在工商登记的办公地址,但因物业人员阻止等原因,未能进行现场检查;协会自律检查人员向物业人员留下联系方式,后续自称华鼎彤泽股东清和长青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王某某致电协会自律检查人员,表示协助联系华鼎彤泽在协会登记的高管人员并尽快反馈检查材料,但协会自律检查人员后续依然未收到检查反馈材料,也无法与华鼎彤泽在协会登记的高管人员取得有效联系。上述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检查所需的材料及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登记备案办法》第六十五条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登记备案办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分:撤销北京华鼎彤泽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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