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如何更好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推动金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昨天,2024年陆家嘴论坛“金融法治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以“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之道: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为主题。

研讨会现场 上海高院供图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在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的同时,以数字化、低碳化引领的新一轮金融转型方兴未艾,可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

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结合国际金融司法领域呈现的新特点,就推动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发挥规则引领作用,以“专业化”审判促进金融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发展。要不断创设具有创新性的审判机制和裁判规则,持续传递金融审判的中国经验、中国规则。第二,依法能动履职,以“协同化”治理共同做实支撑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要做好与金融管理部门外部协同、同向发力,做实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促进金融纠纷案件源头化解。第三,提升涉外审判能力,以“国际化”视野回应金融制度型开放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要继续加强对跨境金融、离岸金融等新业态金融案件的研究,充分发挥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作用,促进全球范围的金融司法交流合作。

2023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超过3300万亿元,同比增长1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表示,紧扣发展方向,以更高水平推进金融制度型开放。上海法院要打造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涉外金融标杆案例,通过深化院校合作等方式培养更多涉外金融审判人才,助力建设国际金融争议解决优选地。聚焦公正效率,以更高标准护航金融改革创新。要强化司法规则引领功能,加强数字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等新业态案件的审理。深化金融领域的诉源治理,通过案例测试、司法建议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金融纠纷。强化数字思维,以更高能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希望金融领域各相关部门、机构强化协同合作,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构建“数字时代金融协同治理新模式”。

法学研究如何服务和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姜平提出,一是加强法律研究,切实推进金融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应积极加强金融领域基础性制度的法学研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金融法律体系。同时时刻关注如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通过相关成果转化推进金融创新领域法律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二是坚持实践导向,为有效平衡好科技创新与风险防范关系提供学理支持。既要锚定实践中的“真问题”,也要确保所给出的答案“真管用”。积极引入“监管沙盒”等理念,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三是深化国际交流,加强金融制度与理论互鉴。为金融发展创设友好和谐健康的国际法学、法治环境。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来自司法界、金融界、高等院校等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参会。

新民晚报见习记者 陈佳琳 通讯员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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