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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群主回应阻碍消防救护车通行:车辆属于备勤状态,就一分钟,想让队员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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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辽宁朝阳。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凌凤大桥附近红衣徒步团列队准备出发时,与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相遇并未相让引发网友热议。
发布视频的网友表示,当时三辆车是去执勤,非紧急任务。双方僵持一两分钟,最后各让一步,救护车靠边腾地,老年徒步团列队出发。
7月18日,据上游新闻报道,记者采访了负责该区域管理工作的大凌河景区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确认网传视频的情况属实:“昨天(17日)晚上视频出来了,视频是15号晚上的事,今天(18日)网上这个事情挺火,我们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关注到此事,我今天一天都在核实处理。”
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是素养问题,会联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涉事的徒步团有近10年历史,是一个非官方的民间团体(没有申报协会),据大凌河景区工作人员透露:“事情发生在大凌河景区,景区内有一条7公里长的带状公园,带状公园临河一侧有10米宽的路,他们(涉事徒步团)每天晚上7点-8点都会在这里健身徒步。最近朝阳市里搞了一个大型活动凌河之夏,因为天气比较热又临河,每天晚上要求消防车和救护车备勤。7月15日晚上,双方在路上遇到了,开始谁也没让谁。”
就网上热议的徒步队伍是否应该给备勤救护车消防车让道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车辆是有优先权的。不过徒步团的牵头人认为备勤不属于出任务,如果是前面有情况,救护车消防车是执行救援任务,拉警报他们就会让道。”
7月18日,徒步团群主向记者介绍,“网友看到消防救护车灯闪烁,都以为在执行任务,就让人联想到肯定是我们不对。当天那些车辆属于备勤状态,我们所在的这个道路是属于大凌河景区之内的非机动车道,当时也是为了一百多位队员的安全着想,就一分钟,想让队员先过去,怕车碰到人。”
“每一个老百姓他都懂得,如果说当时有人掉河了,徒步队会立马解散,会帮着他们救人。”徒步队群主称,如果真的是哪里着火或者有人掉河里了,徒步团队不可能袖手旁观,这是老百姓都明白的简单道理。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果消防车和救护车是去执勤而非出紧急任务,它们不享有优先通行权。此时,应按照正常的交通规则和通行原则来判断,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车应让人。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大象新闻、上游新闻、澎湃新闻、荔枝新闻、九派新闻)
编辑:谢哲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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