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万丽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将带薪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等。

带薪休假的话题总是自带流量属性,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产生相关的讨论。而与之相对应的是不容忽视的现实困境:很长一段时间里,“996”“007”等工作方式渐成心照不宣的生存法则,带薪休假沦为“纸面上的权利”。以相关政策带动企业文化和用人理念的转变,推动构建更和谐的劳动关系,真正保障好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确有必要。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心中贼”在哪?在企业的“经济账”里:考虑到经营压力与带薪休假所产生的人力、管理等成本,不少企业对员工休假消极待之,或直接用补偿金来代替给员工放假;在劳动者的“请假羞耻”里:担心被贴上“偷懒”“怠工”标签,别人不休自己不敢休、休了怕失去职场竞争优势……

“谁不会休息,谁就不会工作。”保障休息休假权益,首先就需要破除错误认识。近段时间,从大厂开始“反加班”“反内卷”,到相关部门持续强调“保障休息休假权益”,已经释放出了明确的信号:落实带薪休假、鼓励弹性休假、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不是生产的对立面,而是可持续发展的必需。进入到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既需要苦干实干,也需要创新创造的活力、向上攀登的激情,而这离不开劳动者精神的放松与舒展。

更何况,在眼下扩内需、促消费的大环境中,让劳动者拥有真正的休息时间,不只是简单的“休息”,还意味着旅游、餐饮、购物的增长,是撬动内需的重要支点。当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了带薪休假,带来的不只是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还有景区里络绎不绝的游客、街头巷尾更多的烟火气、高速上川流不息的车辆,从而为消费市场带来更加强劲的增长势头、更加优质的消费供给。

保障休息休假权益,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不易。企业担忧成本增加,劳动者担心会被领导认为不够勤奋,必须有硬规定,方能坚决地破除这些“心中贼”。将带薪年休假、弹性错峰休假等政策执行好、落实好,让更多劳动者能够想休就休、敢休、能休,必将反哺出一个更健康、更可持续的社会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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