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9月20日晚8时许,一名女子驾车不小心撞倒了宜宾市区滨江路中间的5节共15米长的护栏,被施工方索要10万余元赔偿。因车辆当时无商业险,所有费用需该女子独自承担,她与施工方多次协商后,对方仍认定这个价格。此后,她和施工方谈到1万多元,对方称已是成本价。

9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当事女子,她证实了此事,并称事发于9月20日晚,地点在宜宾市区滨江路合江门码头路段。她表示,目前谈到的赔偿为11950元,包括15米护栏每米赔偿750元,和两名工人每人350元。同时,她还否认当时态度不好激怒对方。

9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该集团综合办公室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对话当事人:

证实确实曾遭索赔10多万

目前谈到11950元,对方称已是“成本价”

9月27日16时许,当事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及消息,讲述了“天价护栏”事件的发生经过。

当事人求助帖文截图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她,她向记者表示,此事发生在9月20日晚宜宾市区滨江路合江门码头路段。“现在谈到(赔偿)1万多,暂时还没有签赔偿协议。”对于是否已同意赔偿,她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当时听对方说赔偿可以分期,她相当于默许了。因为,她觉得比此前的赔偿10万余元少了很多,对方还说“1万多差不多了”。“后面,我找他(说)能不能再少点,对方说(这)就是成本价。”

该女子还介绍,目前谈到的赔偿1万多元实则11950元,包括15米护栏每米赔偿750元,和两名工人每人350元。“如果能少最好,他们坚持要那么多,我还是会赔偿,因为我的错。”

根据当事女子在社交平台的自述,事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报了警。警察到场后,一辆黄色车辆来到事发现场收走被撞倒至地面的12.5米护栏。在车辆维修厂与她沟通好拖车去维修后,维修厂一男子将她送至交警部门。她正在交警部门登记事故及个人信息时,车辆维修厂给她打电话,说“施工方拦车不让走”。不一会儿,施工方来到交警部门,给她说的是(赔)16万,但没有报价表。她当时就对此表示质疑,还提出让对方直接起诉她。

女司机撞到护栏的事发现场

“第二天,电话沟通说的是(赔)10多万,报价说(还)有一节(护栏)必须重做,所以算的15米。”自述中,她还表示,第三天,她主动找到对方,对方仍让她赔10余万元。无奈之下,她将遭遇发到了社交平台。随后,对方找她谈,最终让她赔1万多元。“(对方)说的是当时那个(车辆)维修厂的大哥态度不好,才这样的。还说我没钱可以分期给,当时我还有点感动就同意了。后面我和他们沟通能不能少点,他们说这就是最低的成本价了。”

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她也证实了此前对方索赔从16万到10万余元的过程。她提供的对方报价表显示,对方索赔的106630元报价表中,损坏中央隔离栏杆为15米,单价1800元/米,总价为27000元,安装费是320元/米,安装总费用为4800元。此外还包括管理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专用发票等费用,材料运输费用高达20000元,15天的工期损失费30000元,修复未撞坏栏杆费用10000元,9月20日晚上7人的误工费7000元。

女司机遭索赔10万的赔偿清单

她还透露,事发当晚,自己是带孩子去检查身体后,吃了饭准备回家。自己的车辆不是新车,有交强险,但因平时工作忙忘了商业险已过期,在事发当天早上购买的商业险,要事发次日凌晨才起效。她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最新进展:

女子否认态度不好激怒对方

宜宾建投集团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此前,涉事护栏管理单位、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集团下属施工单位和车主发生了一些言语冲突,施工单位觉得这名车主态度不好,有些“斗硬”,便将运输费用等成本一起算了进去,最后虚报10万余元。经过双方协调,目前费用敲定到1.2万元。并称护栏是不锈钢材质,喷绘的价格稍微贵一些,且做了冲压板,所以1.2万元的价格是比较合理的,每米价格在800元左右,基本就是成本价,车主也同意了这个价格。

不过,对于“态度不好”的说法,当事女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表示“不是这样”。“好离谱,说我态度不好,我从始至终一直(态度)挺好的,就是(觉得)价格高了,说过最重的(话)就是请他们起诉(我)。就是修理厂的人看我一个人,才帮我说了几句。”

“整个过程我状态比较懵,不知道怎么办,为什么最后说我态度不好,才报那么多呢?”她还表示,自己为此有点生气。

天眼查显示,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建投集团),是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4亿元。

9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赶到宜宾建投集团,前台工作人员表示,负责处理此事的集团综合办负责人均已外出调查此事,对于何时能出调查结果暂不清楚。

宜宾建投集团对事件展开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罗敏

编辑 郭宇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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