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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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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界
福建省立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发票违法,被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拟罚款2000元人民币。
据公告内容,福建省立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拟遭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罚款2000元人民币,并立案调查其违法行为。
福建省立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构成了发票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根据前述事实,决定对福建省立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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