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查证结果通知书》在网络流传,其中提到,因被执行人目前下落不明,罗湖区法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该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天眼查显示,宝能集团法人为姚振华,姚振华持股99.99%,系宝能集团实际控制人。因此,上述消息也被解读为“姚振华即将被拘留”。

11月10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通过微博表示,近日,该院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查证结果通知书》表述有误,已予以纠正,并向当事人致歉。下一步,该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镜安)

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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