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双流法院微服务微信公众号,5月10日下午,双流法院“执行110”热线接到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来电,称其掌握了被执行人于某行踪,于某将于5月12日在青岛一家高档酒店举行婚礼。

该案执行法官团队在掌握这一情况后,立即拨打于某电话,但其一直未接听。执行干警庚即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于某相应法律后果,并发出《预拘留决定书》,短信送达后,一直“沉默”的于某立即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马上偿还欠款。谁知在法院向其提供案款账号后,于某再次“沉默”了。

在分析研判具体案情后,执行干警认为于某极大可能是在拖延时间,遂立即着手准备相关材料以便前往青岛。果不其然,当执行干警在2小时后再次联系上于某时,于某称其不清楚具体情况,不认可法院干警身份,要求法院干警前往青岛当地处理该案。

执行干警一边购买了成都至青岛的航班机票,一边向婚宴举办地的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阳法院)请求执行协助,同时通知于某到城阳法院处理该案。

5月11日凌晨5点,双流法院2名执行干警出发赶往青岛。到达青岛后,于某再次失联。执行干警立即更改执行计划,前往婚宴举办酒店进行调查取证。在得知执行干警将前往酒店后,失联的于某再次主动联系法院,称其会让律师代为处理该案。且为进一步阻碍办案进展,于某及家属竟报警称执行干警系假冒的国家工作人员。随后,当地民警带着于某家属来到酒店,/span>

另据红星新闻,被执行人于某是名“00后”,两年前在成都工作时,贷款3万余元做了鼻部整形手术,之后她回到青岛老家生活。由于于某一直不还贷款,四川某公司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还款。

接受了批评教育以及释法明理后,新郎联系上新娘于某,并于当天下午在当地法院将于某所欠的4万余元(本金、利息等)打入案款账号。基于于某曾多次拖延执行,浪费司法资源,双流法院对她又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于某当场缴纳了罚款。

目前,该案已执结。

像新闻中于某拒不执行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沁涓认为,因为于某多次拖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可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或者罚款,若拒不执行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冯沁涓表示,“没钱”并不等同于“没有执行能力”,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执行不仅仅取决于其当前的现金或流动资产,还包括其他可执行财产,如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同时,被执行人如果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或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资金以执行判决、裁定,也可视为有执行能力。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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