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湖南省永州市纪委监委官微通报了时任新田县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亚军无证酒后驾车,受到行政拘留十七日、罚款七百元的行政处罚,以及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的纪律处理。同时,对新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华军处以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给予县交警大队政委郑竞成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称,2023年9月8日晚,时任新田县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亚军邀请同事和朋友参加其生日聚餐,其间黄亚军饮用52度白酒3两左右。9月9日凌晨,黄亚军明知自己无驾驶证且饮酒,仍驾车回家,途中被新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执勤人员要求黄亚军配合吹气检测酒精含量时,黄亚军谎称自己没有开车,拒不服从并与执勤人员发生拉扯。执勤人员遂将黄亚军带至执法办案区,在安排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抽血检测时,黄亚军强行扯掉止血带,拒不配合,导致抽血未能完成。当晚,新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收到执勤人员报告后,违规决定将黄亚军放走。9月9日上午,黄亚军安排堂弟“顶包”,并统一口径,由其堂弟冒用他人身份接受交警部门处理。

经新田县公安局重新调查,认定黄亚军无证驾驶机动车,拒不配合抽血检测,安排人员“顶包”并提供虚假证据,严重影响公安机关行政执法。10月17日,新田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黄亚军作出行政拘留十七日、罚款七百元的处罚。

黄亚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特权思想严重,长期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在全省“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期间顶风违纪,无证且酒后驾车,被查后拒不配合,找人“顶包”,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反映出极个别党员干部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三令五申强调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我行我素、肆无忌惮、不知敬畏,挑战纪法底线,必须严肃查处。因黄亚军同时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2024年1月9日,经永州市委批准,永州市纪委监委给予黄亚军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2024年1月4日,经新田县委批准,新田县纪委监委给予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华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给予县交警大队政委郑竞成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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