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5日讯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广东省加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慈”)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3〕399号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广东加慈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广东加慈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一是,广东加慈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广东加慈无办公场地、无在职员工,目前后续工作由关联公司深圳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人员代为负责。二是,广东加慈向协会反馈,其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机构已不具备正常展业条件。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实施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分:撤销广东加慈管理人登记。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后,相关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活动,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基金规模,不得新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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