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 鹿青松 济南报道

自带“热搜体质”的小米,近期又因为一桩案件的开庭公告而引发了热议。

事件本身并不复杂,青岛有一家公司名为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小米认为该汽车服务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线下实体店等多个渠道中使用与小米集团高度相似的商业标识和字体,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就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起诉。

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案件将于6月14日下午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通过对比小米集团与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信息发现,两家公司的关联并不大。

信息显示,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两位自然人共同持股,其与小米相关公司并无任何股权关联。

在接受相关媒体报道时,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范宜宾直呼“躺枪”,他表示:“带有‘小米’只是我们的公司名称,我们目前并未开展”具体业务,并无实质性经营内容,仅有营业执照。因为当时创办公司的时候只是想开展汽车方面的业务,所以申请了相关执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目前仍处于在营(开业)状态,经营范围涵盖销售汽车(不含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配件(除卫星地面接收设备 )以及汽车租赁业务。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的企业简称为“小米汽车”,与大众所熟知来自小米集团的“小米汽车”重名。

范宜宾表示,小米方要求他们在公司名称中停止使用“小米”且赔偿对方5万元,对此,范宜宾并不接受。不过,范宜宾也表示出对雷军的认可:“虽然这次的起诉我很不理解,但雷军是非常优秀的企业家,我个人很喜欢他,本次起诉我更倾向于是公司法务团队在秀‘工作量’。”

在车圈,车企发起起诉的案件并不罕见。去年7月,理想汽车起诉山东一“理想”贴膜店的案件就曾引起广泛关注。去年8月,小米也曾起诉过“小米汽修”和“小米汽美”。今年5月,#比亚迪起诉博主索赔500万元#冲上热搜。

对于此次小米与“青岛小米”之争,许多“吃瓜群众”也纷纷表态,不过大多数人表现得较为理智,许多网友表示要等待开庭结果再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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