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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辽宁这笔钱,直接发放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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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显示,从11月1日起,辽宁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辽宁生育津贴发放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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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专属的“生育福利”。
生育女职工在分娩和产假期间部分或全部不能参加劳动,收入难以保障,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又将加重用工成本甚至影响女性就业,因此国家建立生育保险制度,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发放生育津贴,使女职工因生育休产假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期间能获得基本经济收入,保障其休假期间的生活费用,也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
能领多少钱?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社会保险法里面有明确规定,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举个例子,假如生育女职工小张本人每月工资5000元,但其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践中就是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水平)为7000元,那么小张的生育津贴将按照单位月平均工资7000元发放。总体来说,生育女职工相较于整体的单位就业群体而言年龄偏小,入职年限较短,一般其所在单位平均工资要高于本人工资,女职工得到的生育津贴往往高于其本人工资。单位平均工资越高,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领到的生育津贴则越高。
此外,生育女职工还能得到一个“大红包”。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5省份将实现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预计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为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9成。
监制/李莹
审核/于黎黎
主编/谭咏奇
编辑/王迪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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