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电视剧《无所畏惧2》播出至第26集。在最新的剧情内容当中,十年前被校园霸凌的女性,和被告人走上法庭,这个男性被告人最终败诉,获得3个月的有期徒刑。并且在剧情展示的画面当中,这位被告人被立马执行的有期徒刑。这出戏,当然是“大快人心”,是爽剧的典型范式。

我们当然要承认,这个霸凌案其实是非常悬浮的。但在分析它为什么悬浮之前,我们也需要肯定它的作用。它的悬浮,和信任它的受众,是审美档次吻合的。有思考能力的观众,是具备基础良知属性的,肯定不会霸凌别人。当然,有思考能力的观众,会看出《无所畏惧2》的大量叙事逻辑漏洞来。

与之相对的,没有思考能力的观众,或者没受过正确素质教育的人,往往才是喜欢霸凌别人的。而这批人,是不可能建立正确的逻辑思考能力的。而正是这批人,最容易信任这部电视剧的剧情,认为它说的都是对的。因此,《无所畏惧2》以自己的低逻辑档次,恰好震慑住了这批低档次逻辑的观众。这批青少年观众,才最可能是霸凌的施暴者。这就好比是魔法打败了魔法。

在肯定魔法打败魔法也是好事情的最大前提之下,我们才可以进入到对于这个霸凌案的细致分析当中来。这个案件当中,一群穷人霸凌一个富人,当然是不符合我们认知领域当中的常识逻辑的。我已经写文章建议,认为编剧没有在剧本当中胡扯的观众,可以例证一下——穷人霸凌富人的例子,尤其建议自告奋勇出来说说。至今,没有一个喜欢赵冬苓的观众,可以例证。

这个霸凌案当中,另外悬浮的地方,则是法庭的宣判。尤其是律师们用“诽谤罪”来状告那个无良男性的时候,法庭最终采用了这个“诽谤罪”,并且判处了这个被告有期徒刑三个月。我们当然可以在霸凌案的类似案件当中,找到诽谤罪的相关案例。但是,诽谤罪要成立,需要的证据材料非常多,赵冬苓编剧的功课显然没有做足。

剧情内容当中,法庭上,三段视频,就成了扭转局面的最有力武器,显然是赵冬苓式的想当然。真正的司法题材的影视剧,不会搞这么悬浮的反转。相反,真正的司法题材的影视剧,会把叙事重点放在“如何证明被霸凌的女性受到了可以治罪对方的危害”。“如何证明”断然不是空口白牙一句话,而是要拿出法庭可以采用的证据材料。这是赵冬苓悬浮式创作所无法采集到的。

与此同时,法庭在宣判的时候,这个三个月的有期徒刑,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同时,更大概率上,这个三个月的有期徒刑,不是马上执行,而是缓刑一年。赵冬苓编剧的《无所畏惧2》的爽剧模式之下,法庭宣判之后,那名无良的男性,立马被强制执行了三个月的有期徒刑,甚至于是从手机店直接带走的。这又是巨大的悬浮了。

我们可以从相关案例当中查到很多,基本上都是判刑之后,再加一个缓期执行。在赵冬苓的《无所畏惧2》当中,没有这个缓期执行。这意味着,这个判决,还是蛮狠的。对于熟悉法律的观众们而言,当然可以认为这是悬浮的了。

与此同时,把无良男性从手机店直接带走这样的画面,当然看着挺爽,实际上,也并不符合监狱方面的人性执法需求。咱们国内已经有不少非常专业的司法局作品,在那些作品当中,像无良男这种,监狱或者拘留所这边,也不会上其工作地点去直接抓人,而是联系好一个时间和地点,比如,让无良男自己来报到。

其实,赵冬苓《无所畏惧2》当中的这个案子,2018年4月15日的扬子晚报上,已经有过相关的报道。而原型案例当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便是,诽谤者不仅仅继续在当下的互联网上造谣,而且到受害者女士的店铺当中公开诋毁、造谣与诽谤了。同时,法庭之所以认定是诽谤,还有另外最重要的一项,那便是,原型案例当中,被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的那位,诽谤那位女性去日本拍摄了你们都懂的小电影啊。

这些,都是赵冬苓忽略的,但却是诽谤罪最终成立的关键。赵冬苓编剧在对原型案例进行加工的时候,因为自己的逻辑思考能力方面的欠缺,总是会忽略一些更为关键的要素,最终造成自身剧情上的巨大逻辑漏洞。同时,赵冬苓编剧又过分“书斋式”创作,她的剧本创作速度,可能无法让她完成写实题材剧本创作当中的采风的基本要求,所以,她对于无良男被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之后,监狱或者拘留所(大概率是拘留所来执行)如何执行的,就忽略了,就过分爽剧化处理了。

还是那句话,司法题材的电视剧,不是儿戏,不能为了爽剧而爽剧,不能不顾及基础的逻辑和司法事实。赵冬苓的这种创作方式和方法,应该是严肃编剧们所不齿的。(文/马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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