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4日讯(记者 赵宝辉) 企查查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案件将于6月14日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认为小米此举是在“薅羊毛”。

据了解,青岛小米汽车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主要业务涵盖汽车、汽车用品、汽车配件销售以及汽车租赁等领域。该公司由两位自然人共同持股,其与小米相关公司并无任何股权关联。

此次小米公司起诉青岛小米汽车,主要是小米公司认为该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线下实体店等多个渠道中使用与小米集团高度相似的商业标识和字体,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关于这起诉讼案件,信网记者联系到了被告方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范经理。采访中,范经理表示自己收到应诉通知感觉很意外,“我公司是于2016年才注册成立,当时小米并未发布任何关于汽车研发的相关信息,对于不少公众口中说我们‘碰瓷’,我不认同。”另外,范经理还称,自己的这家公司没有开展任何实际业务。至今小米方面还没有派人直接与其接触,只是起诉材料上表示让其赔偿5万元。在调解阶段,进展也并不令人如意。

值得一提是,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知识产权类目中,并没有拥有任何商标、专利、著作权、备案网店和线上店铺。对此,他对于小米主张其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认可。“对方所具述的类似于官方网站等相关证据他们一定是没有的,因为我们压根没有这样做过。”

此外,范先生还提到,“当初在青岛注册这家公司的时候,的确是想接触汽车领域的经营业务。我当初提交了三家公司,但名称都被驳回了,不得已我才选择了‘小米’这个名称。”他称,自己在选择“小米”作为公司名称纯粹是偶然。“按照正常逻辑,小米是一种天然食材,我不认为是针对小米公司。”

信网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小米首次对此类搭小米品牌便车的企业采取法律手段。今年1月,小米就曾对河南小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起过类似诉讼,案由同样是不正当竞争纠纷。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与小米相关公司同样无任何股权关联。当时,小米方面同样认为,河南小米汽车涉嫌利用与小米品牌相似的名称进行误导性宣传。

除此之外,小米甚至起诉过“小米汽修”和“小米汽美”等类似名称标识较强烈的相关公司。

按照范经理的说法,公司在没有拥有任何商标、专利、著作权、备案网店和线上店铺情况下,小米为何认为青岛小米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线下实体店等多个渠道中使用与小米集团高度相似的商业标识和字体?电话里,小米法务部一工作人员表示,就此事他们不方便接受采访,会将情况汇报至公司公关部门,统一作出回应。

山东鲁和律师事务所的张基隆律师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相对于市场竞争中的正当手段而言的,它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事实上,早在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之前,小米就已经成为了驰名商标,所以前者的行为完全可以让小米方面认为其构成仿冒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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