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东山街道一托管机构,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当场依法对该托管机构防盗网进行拆除并罚款5000元。

经了解,该托管机构在一安置区的二楼,面积约180平方米。检查过程中,大队消防监督员发现该托管机构的学习室安装了严实的防盗窗且未开启逃生窗,严重影响学生逃生自救和消防灭火救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对该托管机构内安装的防盗窗依法进行拆除,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了安装防盗窗对于发生火灾时,难以逃生的危害性。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