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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当事人:目前已经是第三次调解女生仍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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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袁梦馨
3月23日,记者从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当事人何先生处获悉,近期,他参加了由成都铁路运输中院法官主持的第三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女生仍未出席,依然委托律师参加。
何先生告诉记者,下周他们双方应该还会再协商一次,能达成一致的话就调解,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就要开庭了。
此前何先生到法院参加调解的场景(受访者提供)
此前,封面新闻曾报道,“地铁被诬陷偷拍”事件发生在2023年6月,何先生从犀浦乘坐地铁回家,行至火车南站时,有两名女生称看到其鞋面闪烁绿光,指责他鞋面上有摄像头,怀疑在偷拍,后来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事发后,何先生将此事发到网上,引发关注。
2023年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一案宣判,两女子不构成对当事男子何先生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当事男子何先生要求罗某某、曾某某(两女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何先生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将会提起上诉。12月28日上午,对于此次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何先生告诉记者,他和代理律师讨论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而提起上诉。
时隔近半年时间,何先生已经从上一个公司裸辞,目前其个人微博账号拥有将近20万粉丝。他告诉记者,在法院判决之后,双方调解了几次,至今已经是第三次调解,“当事女生仍然没来,委托律师参加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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