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春 通讯员龚婵婵 3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开启顺畅沟通、协同履职新篇章。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高院、省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的合作框架意见》。《意见》明确常态化会商机制的工作目标、具体要求、闭环落实等内容,工作会商采用例会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省高院、省检察院轮流承办,围绕重大专项行动、重大案件审理、重要议题审议等事项,经协商可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商;会议应紧紧围绕既定议题及相关问题,及时制作会议纪要;每季度相互通报协作配合事项进展情况、主要困难和下步打算,推动形成持续破题解难、共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会前,省高院、省检察院就当前制约法检工作高质效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会商,共形成推进民事诉讼一体化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探索轻罪治理体系改革、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18项2024年度会商议题。(王春)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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