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对青岛盛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岛盛达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790829701B

法定代表人:

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建安行处字〔2024〕第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

经查该单位在胶州市九龙办事处大户村路西侧、南外环路以南施工的康养电子设备生产研发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设置安全立网;未挂设安全平网;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架立杆悬空;拉结点不规范;砼机无防护棚等安全隐患的行为

处罚依据: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壹万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5-08

处罚机关: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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