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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饲料代加工厂里的“奶粉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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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上家提供的原材料和配方,在自己的小作坊里重新配比后,装入品牌奶粉的包装袋,再将成品交由上家售卖,王某就靠着做“中间商”承接代加工订单谋取利益。2023年12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图源:东方IC
2022年,做代加工生意的王某接到了一张订单,在和对方洽谈过程中,王某了解到加工需求是要将对方提供的奶粉和植脂末以6:4的配比重新搅拌装袋。
“包装好的成品奶粉要重新配比装袋……要求这么奇怪,不会是制假吧……”虽然隐约感觉到对方的代加工要求不对劲,但为了高额收益,王某还是接下了这单生意。
谈妥价格后,对方很快就将“原材料”运送到了王某的“小作坊”。看到包装完整的品牌奶粉、植脂末和用以贴标的空品牌包装袋,王某坐实了自己的猜测,明确知道了对方要自己代加工的是假冒品牌奶粉。
然而,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王某还是安排员工开始了代加工流程。根据客户提供的配比,将原料倒进搅拌机,重新搅拌称重,换上贴标的品牌奶粉包装袋,再联系客户将“成品”运走,王某的第一单代加工奶粉生意为其带来了不少盈利。
成功做成第一单后,尝到甜头的王某开始承接更多的代加工奶粉订单,几十吨假冒品牌奶粉从王某“小作坊”内源源不断流出,而在数月前,这个出产“奶粉”的“小作坊”还只是个鱼饲料代加工厂。
王某的生意做得火热,殊不知自己的“小作坊”已经被盯上。2021年6月,警方在工作中查获一批假冒品牌奶粉,顺藤摸瓜发现王某与涉案网店有资金关联,遂于2022年8月将其抓获。
“我觉得我就是帮客户代加工奶粉,原材料都是客户提供的,后面的销售也是客户自己去干的,和我没关系……抱着侥幸心理,也是自欺欺人……”在被抓获后,王某说道。
2023年11月,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家做生意要以诚信为本,切勿为了贪图小利,借知名品牌的“东风”牟取私利,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切不可贪图便宜。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容不得半点忽视,检察机关将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 徐杰瑛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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