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8日消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日前对4家存在违规行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发出13份罚单。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投资”)、郑州华夏海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海纳”)、北京瑞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颐”)和佰仕信(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信”)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9名高管人员受到相应处罚。

具体来看:

佰仕信因不配合中基协自律检查并且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被中基协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其管理人登记。同时,时任佰仕信法定代表人陈方勇、赵为鹏,合规风控负责人刘相美因不配合中基协自律检查、并且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受到中基协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中基协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指出,协会曾与佰仕信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多次联系,均未取得有效反馈。

聚隆投资存在登记信息虚假、未能妥善保存材料并且未能有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行为。聚隆投资还曾聘用两名未能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担任投资经理和研究员。

聚隆投资被取消会员资格,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法定代表人刘凯、合规风控负责人杨杰因登记虚假信息等,中基协对两人公开谴责。

北京瑞颐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材料、未按约定进行信息披露、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未有效执行内控制度等,中基协对北京瑞颐、现任法定代表人谷小雨、时任合规风控负责人刘博文进行公开谴责,现任合规风控负责人张艳宏受到警告处分。

华夏海纳担任河南华夏海纳源禾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源禾基金)管理人期间,委派李明代表其履行源禾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职权。李明作为郑州华夏海纳委派代表,擅自以源禾基金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华夏海纳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召集源禾基金全体合伙人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未尽管理职责。

上述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职责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基协对华夏海纳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同时,对李明进行公开谴责。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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